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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襄阳市即将强制实施!涉及市区所有小区!

所属分类:公司动态    发布时间: 2022-08-15    作者:乐分保(湖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日前襄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发出通知,将进一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根据通知3月1日至6月1日,将在43个垃圾分类示范社区中选取部分居民小区作为试点,实施强制分类,严格落实“不分类不收运”.自6月1日起,襄阳市区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区域(即市区所有街道办事处覆盖区域)进入强制分类阶段!28个试点居民小区如下

1.襄城区(7个):

滨江花园、市财政家属院、学府花园、龙堤滨江园、山水天成、檀溪府邸、檀溪新居

2.樊城区(10个):

旭东路小区、利民家园、市财政局建华路家属院、钱塘100小区、税务局家属院、市经信局家属院、市民防办家属院、融侨锦江1期、水岸新城A区、市税务局家属院

3.高新区(5个):

科技馆家属院、经信局家属院、鼎府小区、五月花小区、襄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家属院

4.襄州区(4个):

碧桂园小区峰景院区、上品D区、电务处后院、紫园小区

5.东津新区(1个):

东津世纪城13区

6.鱼梁洲(1个):

美亚小区

通知要求

(一)全面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制度,严格执行 “不分类不收运”,即:未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的居民小区,相关垃圾清运单位不得清运垃圾;未进行分类的垃圾,市区各垃圾转运站不得接收。

(二)检查督导各居民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经营单位、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从公示的名录中选择垃圾清运企业,购买生活垃圾清运服务,未在各县(市、区)、开发区城管局(综合执法局)备案的企业一律不得从事生活垃圾清运工作。

(三)依法查处混投、混运、混处的单位和个人,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同时将查处的单位和个人相关情况录入信用信息平台,实施信用惩戒。

(四)市、区两级要建立垃圾分类执法案件监督机制,对相关单位执法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对执法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对执法成效不明显、敷衍塞责、监管缺位、推诿扯皮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五)制定垃圾分类专项成效评估办法,完善考核评估细则,实施目标考核管理。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各县(市、区)、开发区及相关市直单位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并同步建立区对街道、街道对社区、社区对小区(含公共机构)的检查评估制度。市、区两级垃分办及街道办事处的评估结果通过内部通报和各类新闻媒体进行曝光,社区对小区(含公共机构)的评估结果在小区(公共机构)公示栏进行曝光。市垃分办的评估结果纳入对各县(市、区)、开发区每月城市管理考评范围,并作为市级财政奖补的重要依据;同时,该评估结果将用于年度综合目标考评城市管理成绩的重要组成部分。

      【来源:襄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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